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课申请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4-21 20:25:51 浏览:
各学院、基础教学部:
根据《温州商学院通识选修课程管理办法》(温商院行政〔2022〕53号)文件精神,我校2022年秋季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课申请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要求
1.主讲教师及新增课程开课要求。通识选修课程主讲教师一般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且教学效果优秀、责任心强,原则上行政老师不可申请开设通识选修课程;新增设的通识选修课程(开新课)应先填写《温州商学院新开通识选修课程申请表》(附件1),并附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提交学术事务部,学术事务部组织专家对新增设通识选修课程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课程方能开课并纳入学校通识选修课程库。
2.坚持“通识”教育理念。通识选修课程的设置应坚持“普适性”“融合性”“深刻性”“思想性”等原则,不得以专业课程替代通识选修课程。
3.坚持课程教学目标与毕业要求相统一。课程教学要服从和服务于人才培养需要,课程教学目标要与毕业要求的某些方面或要点形成对应关系,并有效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
4.通识选修课每学期申报一次。基础教学部每学期开设通识选修课门数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讲师以上教师数(含外聘教师)的70%,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每学期需开设不少于7门的通识选修课,管理学院每学期需开设不少于4门的通识选修课,其他二级学院每学期需开设不少于2门的通识选修课。
5.通识课教学班人数一般不超过100,少于50人的一般不予开班(受场地、教学条件等因素限制课程除外)。
二、开设时间及对象
每门课程的教学时数一般为32学时,计2学分,开课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学期的第3周至第13周的业余时间(一般为周一、周二、周四晚上)。根据《温州商学院课程安排管理办法》,任课教师须服从教学任务的安排,一般不得因个人原因而对排课提出特殊要求。本次开课对象面向2019、2020、2021级全体在校生。
三、具体申请流程
1.教师申请:拟开课教师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温州商学院通识选修课开课申报表》(附件2)及《温州商学院通识选修课开课申报汇总表》(附件3),由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对教师申请的通识课开课内容、以及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作用等方面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向学术事务部统一提交开课申报材料。
3.学校审核:学术事务部组织专家对新开通识选修课程进行评审,公布评审通过的新开通识课程名单,纳入通识选修课程库,并组织后续课程开课计划。
4.申请开设通识选修课,教师及学院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温州商学院通识选修课开课申报表》(附件2),《温州商学院通识选修课开课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2)本门课程课程教学大纲、开课前五周的教学设计(教案)、教学进度表、可供选用的教材或相关参考资料等。
四、注意事项
1.《温州商学院通识选修课程列表》(附件4)中已有通识课,课程编号根据附件4中填写,新开课可不填。
2.面向对象:如无特殊要求,面向对象应为“空”,如有特殊要求,请正确填写面向对象和禁选对象,例如只面向2018级管理学院本科学生,正确填写方法为:本科2018管理学院。
3.申请过程中必须填写限选容量、授课环境、考核方式、是否首次申请该门课以及近两个学期是否开课,课程简介需明确说明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对培养方案的支撑度。
五、申请截止时间
拟申报课程以学院为单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温州商学院通识选修课开课申报表》和《温州商学院通识选修课开课申报汇总表》纸质版送至一号楼209室,申请表及课程大纲、进度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60073@wzbc.edu.cn。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6日16:00前,逾期概不受理。若在申请过程有疑问,请联系学术事务部王彬宇,联系电话:652753。
学术事务部
2022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