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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2学期本科专业评估的通知

作者:信息员7  来源: 时间:2019-03-08 14:45:39 浏览:

各学院:

为推进我校本科专业建设,提高本科专业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优化本科专业结构,根据《关于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温商院行政〔2018〕100号)和《温州商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温商院行政〔2019〕20号)文件要求,开展2018-2019-2学期本科专业评估,有关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与原则

为全面了解我校本科专业的办学情况,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深化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行专业改造和整合,提高办学水平、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学运行过程质量,为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和学校专业建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宏观指导。

专业评估的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导向性、发展性和高效性原则。

二、评估对象

金融学、工商管理

三、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重点考察培养方案、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等6项评估指标,计49个主要观测点。关于各项指标的评估标准、内涵说明及具体内容见《温州商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四、评估方式

学校组织校外专家组考察评估,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走访考察等方式进行现场考评,形成写实性评估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五、评估工作安排

第3-12周:学院自评,形成文档上交;

第13-15周:分组实地考察及查阅支撑材料;听取专业建设负责人陈述;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专家汇总研讨;反馈意见;

第16周:教务处协同专家组召开专业评估总结会,公布评估结果,进行专业评估总结。

六、评估结果及应用

本次专业评估结果将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个等级。专业评估结果为通过的专业,在申报有关专业和课程建设项目和经费时予以优先;对于评估为“不通过”的专业,限期整改。专业评估结果将作为学院考核、教学经费投入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余莉娜,联系方式:779154 650100,办公室:1号楼205室

 

教务处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