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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员7  来源: 时间:2019-05-28 16:37:13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坚持质量为先坚持特色办学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发展”的发展思路,夯实学科建设基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做好省部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项目的培育,学校决定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和实践育人环节,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培育出一批标志性的、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成果,为学校开展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培育原则

按照“分层遴选、重在培育、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遴选与培育工作。

(一)优先立项:对前期基础好、预期成果多、实践效果优、推广应用性强的项目进行优先培育;

)突出重点: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关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三、培育标准与条件

(一)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应具有明确改革意识和建设思路,代表学校办学特色与发展方向,能对其他同类高校起示范辐射作用的项目;

(二)具有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且经过至少1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研究的问题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符合学校定位和发展规划;

(三)实施方案要科学合理,注重实用性,具有创新点,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研究思路、实施策略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能够取得显著效果和应用推广价值;

(四)项目负责人为我校教职员工且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并有连续四年(含)以上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项目组成员一般控制在5人左右;

(五)成果培育的内容由项目团队根据项目成果情况自行确定,一般应包括:

1.发表与成果相关的高水平论文(中文核心期刊以上)

2.出版高水平的教材、教学研究专著;

3.申报与成果相关的高级别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

4.围绕成果组织相关研讨会、专家咨询会;

5.参加相关学术会议或者以采访、访谈、讲座、报告等多种形式,同时借助网络、媒体等多渠道对成果进行宣传与传播,扩大成果的学术影响;

6.强化成果推广和应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经费资助及推荐名额

(一)项目建设周期2年,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为5万元。

(二)申报项目须经负责人所在学院或部门推荐,每个单位限报1项。

五、申报方式

请各学院、各部门做好申报组织、审核推荐工作,并2019610(第16周周一)前,将推荐的申报书(一式3份)及汇总表报送教务处1号205室,电话779153,联系人:余莉娜),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319868752@qq.com

 

 

 

 

附件1:温州商学院2019年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温州商学院2019年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学术事务部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