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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台风期间专业实习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7-23 00:41:42 浏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第6号台风(烟花)防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84号),切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确保我校学生在专业实习过程中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台风防御准备。2021年第6号台风“烟花”(台风级)预计将于本周五(7月23日)傍晚前后移入东海南部海面。同时,今年第7号台风“查帕卡”于7月20日凌晨已加强为台风级,受双台风互旋作用,恰逢天文大潮期,可能会出现“风、雨、潮”三碰头。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请各学院通过微信群、QQ群、短信等渠道立即对学生开展专业实习防台风宣传教育和安全提醒。提醒学生及时离开台风影响区域,在台风影响期间尽可能待在安全的室内,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要涉水外出。

三、学生遇到灾害性天气可暂缓实习,并将情况及时告知校内指导教师和企业导师。请校内指导教师和辅导员密切关注学生安全情况。由于灾害性天气影响,导致学生专业实习总时长未达到4周,学生可以开学后向校内指导教师和学院教秘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学术事务部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