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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暑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员9  来源: 时间:2017-06-19 10:44:59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我校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规定,2014 2015级本科专业学生,2015级专科的所有专业学生将于2017年暑期进行专业实习。为使实习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162017学年暑期专业实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

1、2014、2015级本科专业学生;

22015级专科学生。

二、实习时间

2017年暑期,实习时间一至两周,可根据实习单位要求适当延长。

三、实习方式

专业实习的组织形式分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大类,每位学生必须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参加实习。集中实习由学院统一联系实习单位,要求各学院与实习基地提前联系,并将实习基地所需要的实习岗位统计汇总之后于630日前将实习基地以及相应岗位需求公布在学院网站上,供学院学生选择参加,并由指导教师带队,集中进行实习;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且在同一单位实习人数超过5人的,可视为集中实习,学院需安排集中实习指导教师。分散实习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或学院协助联系实习单位。

四、组织管理

1、暑期专业实习工作由教务处总体布置与协调,各学院具体组织开展。

2、各学院应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负责人、系(专业)负责人、学院办公室负责人组成。相关职责、组织管理等详见《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暑期专业实习实施办法(2011年修订)》(温城院教[2011]57号文件)。

五、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18

各学院制定专业实习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制定各专业的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明确指导教师和学生的任务与要求。今年暑期专业实习按照教务处部署,所有学生的实习都在??????syw.com/login.xhtml平台完成。(注:平台数据及技术支持请联系蒋老师QQ3001084307 TEL18967988797 ,各学院需在626 完成各平台准备数据)

2、实习阶段:2017年暑期

实习期间各学院要加强对实习基地、分散实习点的巡视与检查工作,并做好暑期实习检查的记录工作以及学院网站的新闻报道。各学院统一组织的实习检查,请提前将实习组织安排发送至QQ280603193

3、成绩评定与总结评比阶段:20179月,各位指导老师完成成绩评定,具体成绩由平台上专业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实习平台上完成情况进行测评占总成绩的40%;企事业单位的实习教师对学生专业业务能力,实习期间的工作、学习表现的综合测评,占总成绩30%;专业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撰写的实习论文(报告),对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发现、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评价,占总成绩30%。学生实习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和学院实习工作总结于9月底前上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1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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