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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4-17 19:15:00 浏览:

各部门、各学院: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学校《关于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温商院行政〔2018〕100 号)文件要求,根据《温州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办法》(温商院行政〔2018〕126号),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开展2020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针对性

选题要聚焦于我校教育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围绕着选题方向拟定题目、确定研究内容。

2.实践性

项目的选题必须具有前期的实践基础,注重实践的过程和效果,具有应用、学习、借鉴及推广价值。

3.创新性

项目的研究要着力于所研究问题的实质性解决,力求具有创新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申报。

二、选题方向

根据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确定本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方向如下:

1.基于OBE理念的人才培养模式、途径、方法改革/课堂教学改革研究;

2.一流课程/课程思政教学成效及其评价研究;

3.智慧课堂/翻转课堂/线上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等教学模式的研究;

4.“做中学”创业实践的方式方法及相关研究;

5.最优服务学生大学品牌塑造与平台构建;

6.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及其时效性与相关度研究;

7.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实践方法研究;

8.基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实践教学模式创新;

9.其他符合“聚焦学校教育教学突出问题”要求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三、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主持2项或以上项目,项目组主要成员(排名前3)同时参研教改项目不得超过3项。项目组成员职称、专业结构合理,人数适中,分工明确,在项目研究的起止年限内有充分的时间进行研究工作。

2.有未结项的、被撤销立项的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参与申报;

3.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申报;

4.项目主持人已获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主持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

四、申报程序

申报教师认真填写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活页(见附件2,一式五份)及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学院或部门组织初审并排序推荐,教学副院长或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后上报。

五、评审办法及立项

1.采取专家审阅材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评审;

2.按评审最终结果排序,确定校级项目立项。

六、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2020年5月25日(周一)上午10点之前将申报的纸质材料及最终汇总表交到学术事务部1-205办公室,秦治霞( 短号678281、座机779972 )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xssw10@wzbc.edu.cn

 

        附件1:温州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新).doc

        附件2:温州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活页).doc

        附件3:温州商学院2020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学术事务部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