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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6-30 21:45:00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08号),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开始,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限额数

今年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限额数3项。

二、关于项目资助经费

理工类一般科研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人文社科类一般科研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

三、关于项目立项的基本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支持与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乡村振兴、我省八大万亿产业和浙东唐诗之路、大运河文化、优秀哲社成果外译等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相关的项目,引导中青年教师树立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要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 SCI 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精神,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要提升高校专利布局质量和水平,鼓励高校探索建立健全项目立项的专利导航工作机制。

2.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4.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同时在研 1 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四、申报方式

1.申报者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并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ky.zjedu.gov.cn)。网上填报截至时间为2020年9月8日。

2.申报者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与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

五、申报材料

1.《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2份及电子版。同期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2.《论证活页》(见附件2)一式3份及电子版。活页表中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背景信息,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参加评审。

3.《单位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及电子版。

请各位申请人将所有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交学院或部门汇总,由主管领导签名、所在单位盖章后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于截止日期前统一提交学术事务部。

六、申报截止时间

各单位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将汇总表和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20年9月8日前交学术事务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治霞;

联系电话:座机短号779972/手机短号678281;

电子邮箱:xssw10@wzbc.edu.cn;

地址:1-205。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论证活页.docx

        附件3.2020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学术事务部

202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