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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市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4-07 22:30:00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教育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 助力“活力温台”建设的意见》(浙政函〔2020〕136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在温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强化课程育人功能,提升课程育人实效,着力构建符合人才成长规律、体现时代要求、彰显温州特色的课程思政体系,温州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在温高校首批市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22年拟立项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质量优良的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系统梳理不同学科专业所蕴含的育人元素,优化重构各类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逐步形成“课程门门有思政,教师人人讲育人”的良好氛围,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新格局,实现专业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的协同效应。鼓励在市级培育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省级、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评价认定,并争取有一批项目列入立项。

二、申报范围及数量

面向在温高校,每所高校最多可推荐10门课程参加立项评审(已是省级及以上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的不再列入推荐范围)。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1年,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一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后,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市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荣誉称号。

三、申报要求

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课程建设过程中,应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突出价值引领,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度挖掘课程的育人元素,优化课程教学目标定位,确定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的切入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的具体实施路径,通过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方式,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有机融合,提高课程育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2年4月25日(周一)下午15:00前将《温州市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1)和《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xssw10@wzbc.edu.cn;纸质版《申报书》(附件1)一式6份,送交1-205,联系人:秦治霞(779972)。



        附件1.温州市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2.温州市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推荐汇总表.docx



 

学术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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