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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4-10 22:40:00 浏览:

各学院、部门:

为切实推进学校课堂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温州商学院关于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温商院行政〔2018〕100号)、《温州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的若干意见》(温商院行政〔2022〕22号)以及《温州商学院本科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温商院行政〔2022〕43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开展202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针对性

本次选题主要聚焦我校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围绕课堂教学改革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项目的开发拟定题目,确定研究内容。

2.实践性

项目的选题必须具有前期的实践基础,注重实践的过程和效果,具有应用、学习、借鉴及推广价值。

3.创新性

项目的研究要着力于所研究问题的实质性解决,力求具有创新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主持2项或以上项目,项目组主要成员(排名前3)同时参研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职称、专业结构合理,人数适中,分工明确,在项目研究的起止年限内有充分的时间进行研究工作。

2.有未结项的、被撤销立项的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参与申报;

3.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申报;

4.项目主持人已获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主持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

、申报程序材料报送

1.申报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教师认真填写《2022年温州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 

2.申报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项目的教师认真填写《2022年温州商学院本科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

3.学院或部门组织初审并排序推荐,教学副院长或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后,与学院或部门《2022年度校级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签字盖章)于2022年5月20日前报学术事务部1-205。相应的电子版发送学术事务部邮箱xssw10@wzbc.edu.cn。

、评审办法及立项

1.学术事务部组织专家采取审阅材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评审;

2.按评审最终结果排序,确定校级项目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教改。

联系方式

秦治霞: 短号678281;座机779972;电子邮箱xssw10@wzbc.edu.cn

  

        附件1:《温州商学院本科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温商院行政〔2022〕43号).PDF

        附件2:2022年温州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2022年温州商学院本科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2022年度校级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2022年度校级研究项目论证活页.doc

 

学术事务部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