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省教育厅2013-2018年立项科研项目结题及清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员12 来源: 时间:2019-10-12 15:47:33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19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9﹞46号),省教育厅将对2013年至2016年立项的项目进行清理;现就做好2019年省教育厅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规结题
每年的6月和10月集中受理教育厅项目结题申请,本学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已完成课题研究但尚未办理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请尽快向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结题材料。课题成果的形式、数量须与申报书内容相符,课题成果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注课题资助信息和统一立项号,具体结题成果要求请详见附件1。
一般项目需提交的结题材料包括《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一式两份(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课题负责人向科研部门提交结题材料的同时,请在教育厅科研管理系统中(www.ky.zjedu.gov.cn)上传结题材料电子版,电子版须与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
重大攻关项目需提交的结题材料包括《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佐证材料一式两份。采用专家鉴定的规划重点项目还须提交《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规划重点项目鉴定专家推荐表》一式一份,《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规划重点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一式两份。(重大攻关项目的结题相关表格详见附件3)
二.课题清理
本次课题清理的范围为2013-2016年立项的浙江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包括省教育厅重大攻关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5)。属于清理范围的各类项目须在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结题,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项目,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统一清理,终止项目。
请各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保质保量完成课题,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三、具体流程:
1、课题负责人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奖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结题报告并上报,请学院科研秘书审核上报学校。
2、课题负责人将结题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贴上结题申请书的封面,再交至所在学院、部门。
3、各学院、部门负责汇总有关材料,填写“温州商学院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并在院系学术委员会一栏签字盖章。
4、各学院、部门将所有材料集中于2019年10月30日前上交,学术事务部(行政楼1-205室),并将汇总表发至电子邮箱(27443487@qq.com)。
四、温馨提醒:
1、所有表格中需签章处请手写;
2、所有材料请用A4纸打印、复印,左侧两钉装订,其中论文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正文等,有多篇论文者建议到文印室装订成册并加封面、论文目录;
3、课题组成员不得随意增加,仅限申报材料中列出且实际参与课题研究的成员
联系人:秦治霞
电话:86599972(779972)
附件3: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结题相关表格.rar
附件4:温州商学院2019年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温州商学院学术事务部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