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科研项目、论文及著作资助申请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来源: 时间:2017-04-25 14:45:00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商学院科研项目、论文及著作资助办法》(温商院行政〔2016〕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6年度科研项目、论文及著作资助申请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资助标准
具体资助标准请参考《温州商学院科研项目、论文及著作资助办法》文件:
(一)纵向科研项目资助
纵向科研项目上级拨款经费不足的,学校按照项目级别和实际需要给予资助。除各级各类项目批准部门的要求配套比例和额度外,其它课题资助如下:
1.国家级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资助额度12万元,社会科学类资助额度为10万元。青年项目按80%资助。
2.省部级科研项目:按照项目学科属性给予资助。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额度为6万元。社会科学类项目资助额度为4万元,青年项目按80%资助。
3.厅局级科研项目:资助额度为3000元。
4.以企业为申报单位,温州商学院为技术依托单位的联合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为本校教职工的,资助经费按上表标准的50%计算。
(二)发表论文资助
1.资助要求:对于科研项目承诺的论文和引进人才协议承诺的论文不予资助,只资助超出项目承诺和协议承诺的论文。
2.资助标准
(1)权威论文:资助额度为5000元。
(2)一级论文:资助额度为3500元。
(3)二级A论文:资助额度为2000元。
(4)二级B论文:资助额度为1000元。
注:只针对2016年度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作者发表的、未获资助的论文(认定标准为论文中没有出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且在各种结题材料中没有提交此论文作为支撑。超出项目要求的论文请提交补充材料)
(三)学术专著
1.资助条件
(1)学术著作(应突出学术性)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温州商学院”(英译名“Wenzhou Business College”),第一(独立)作者必须为我校教师。
(2)学术专著必须立论正确、观点新颖、分析透彻、语言畅达、逻辑清晰,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实践意义。
(3)获资助出版的著作,须在扉页处明确标示“本书受温州商学院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的字样。
2.资助额度
(1)学术专著的资助额度为出版经费(以出版社出具发票为准)的1/2,但最高不超过1.5万元。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校对部分优秀的A级学术著作适当提高资助额度。
(2)原则上对项目及引进人才承诺的专著不予资助,但项目经费不足以资助出版专著,需要自筹经费的情况下,著作人提出资助申请,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资助额度。
3.下列情况不在出版资助范围之列:
(1)工具书等;
(2)教材、教学或考试辅导性书籍、业务知识的普及读物;
(3)其它不符合资助项目的成果。
二、资助申请流程
(一)请欲申请资助的老师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资助申请表交由本学院科研秘书审核。
(二)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17年5月5日前完成申请材料汇总工作,并将申请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科研处组织专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给予资助及资助金额的初步意见,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四)科研项目、论文和专著获得学校资助后,科研项目负责人和论文第一作者要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合理报销相关费用。论文和专著的资助只能用参加学术会议和论文版面费的发票来报销。
各学院科研秘书联系方式:
金融学院: 朱彩云661726
外语外贸学院: 杨俊亭666626
管理学院: 戴晓震 650409
会计学院: 余茜茜 666009
信息工程学院: 许明海660000
艺术设计学院: 潘林 669738
基础教学部: 周青莲 667737
科研处联系人:叶群
电话:86599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