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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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度温州市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立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来源: 时间:2016-11-09 10:18:17 浏览: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温社科研【2016】20号文件(附件3)和温社科研【2016】21号文件(附件4),2016年度温州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评审已经揭晓,我校共有2个课题立项。具体详情如下:


序号
项目号
课题名称
负责人
基地名称
1
16jd09
温州就地城镇化发展水平与质量协调性研究
胡滨
温州区域经济与
民营资本研究中心
2
16jd10
自组织理论视角下温州特色小镇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发展策略研究
林巍
温州区域经济与
民营资本研究中心
 

        为了更好地做好立项课题的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最终成果要求
课题最终成果是论文的,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温州学刊》刊发。成果是研究报告的,要求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使用(要有相关部门的采纳证明)。
2、资助经费及拨款方式
2016年度温州市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资助额度:每项课题1万元。课题拨款采取分期拨款的方式,第一期拨付总经费的60%,其余40%的经费,待课题结题时,视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完成时间拨付。
3、课题管理
温州市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有课题名称、成果形式改变,研究内容重大调整,变更负责人或管理单位,延长完成时间和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须由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市社科联审批,变更审批表请从市社科联索取。如有课题负责人自愿放弃承担课题研究,由承担单位管理部门统一报市社科联。
4、成果转化
在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标注“温州市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成果(项目编号:xxxx)”字样。
5、立项协议书
基地立项的课题可视为和市哲学社科规划课题同一级别,请课题负责人认真阅读协议书,填写《温州市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立项协议书》,表格由市社科联统一制作。特别注意:(1)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能打印。(3)本课题完成时间为半年。课题负责人将填好的协议书一式三份报送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对课题负责人所填写的内容,确认无误后在课题承担单位处加盖公章。协议书一式三份于11月14日11时前送交科研处(1-215室),经市社科联审核、盖章后将两份协议书寄回到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课题负责人保管一份,科研管理部门一份存档。逾期无故未签订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
 
联系人:叶群    电话:655653
 
科研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