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培养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师发展t > 导师培养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新教师入职培训模块三(专业导师教学指导)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来源: 时间:2017-05-09 16:40:04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商学院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新教师入职培训模块三(专业导师教学指导)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年到岗的新教师培养工作将满一年,现就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到岗(或由校内非教师岗位转到教师岗位)的新教师(见附件1)。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总结材料和专家听课两部分:
1.总结材料
新教师培养期为一年(从入职之日起计算)。培养期结束前,新教师须向学院、部门提交总结材料,包括:
(1)导师:① 听课记录(每学期至少听取新教师3次课以上);② 新教师培养工作总结报告、及对新教师后续发展的建议。
(2)新教师:①《温州商学院新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考核表》(附件3),由导师、学院和相关部门填写相关意见,签字并盖章;②《新教师教研活动记录》(附件4);③ 听课记录(应届毕业新教师应全程听取导师或其他教学骨干教师课程,每学期不少于10节课;有上课经验新教师可选择听课,每学期不少于6节)。
2.专家听课
教务处将组织校内5-7位教学、督导专家,对新教师进行集中听课,每位教师授课展示为10分钟;由专家填写《新教师培养期满公开课评价表》,对新教师教学水平给予评价,提出建议并签名。
时间:2017年5月31日(周三)下午13:30-16:30
地点:2-216(Ⅰ组)、2-217(Ⅱ组)(详见附件1)
三、其他
请各位新教师将总结相关材料纸质版及时交至所在学院(部),电子版传至“教师发展档案管理系统”(jsfz.wzbc.edu.cn)。各学院(部)统一汇总后,于5月26日前送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321处,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1051365230@qq.com。
联系人:袁静,电话86682499(778499)。

         附件 
附件1:温州商学院2016-2017学年导师制培养名单及公开课安排表
附件2:温州商学院2016-2017学年专业导师教学指导考核汇总表
附件3:温州商学院新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考核表
附件4:温州商学院新教师教研活动记录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