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信息员5 来源: 时间:2019-05-05 11:04:09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的实施办法(试行)》(温商院行政〔2017〕160号文件)要求,2018年到岗的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即将满一年,现就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到岗(或由校内非教师岗位转到教师岗位)的青年教师(见附件1)。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总结材料和专家集中听课两部分:
(一)总结材料
青年教师培养期为一年(从入职之日起计算)。培养期结束前,青年教师须向学院、部门提交总结材料,包括:
1. 导师(详见《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手册——指导教师本》):
① 听课记录(每学期至少听取青年教师3次课以上);
② 青年教师公开课记录表;
③ 青年教师备课教案审核记录表;
④ 青年教师培养期满公开课评价表;
⑤ 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总结报告、及对青年教师后续发展的建议。
2. 青年教师(详见《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手册——青年教师本》):
① 听课记录(应届毕业青年教师应全程听取导师或其他教学骨干教师课程,每学期不少于10节课;有上课经验青年教师可选择听课,每学期不少于6节);
② 青年教师公开课记录表;
③ 青年教师教研活动记录表;
④ 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考核表(附件2),由导师、学院和相关部门填写相关意见,签字并盖章;
(二)专家集中听课
教务处将组织校内5位教学、督导专家,对青年教师进行集中听课,每位教师授课展示为15分钟;由专家填写《青年教师培养期满公开课评价表》,对青年教师教学水平给予评价;同时也诚挚邀请各位指导教师参与听课。
时间:2019年5月29日(周三)下午13:30-15:30
地点:2-221(Ⅰ组)、2-219(Ⅱ组)(详见附件1)
三、其他
请各位导师和青年教师将总结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时交至所在学院(部),电子版传至“教师发展档案管理系统”(jsfz.wzbc.edu.cn)。各学院(部)统一收齐后,于5月27日前送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1-207处,联系人:柯珂,电话86689157(7779157)。
附件1:温州商学院2018-2019学年导师制培养名单及公开课安排表.xls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