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挂职名单的公示
作者:信息员2 来源: 时间:2015-12-29 16:15:00 浏览: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办法》(温城人〔2011〕 183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发展实际和教师业务水平提高需要,经院务会审议通过了我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挂职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经批准参加脱产挂职的教师,锻炼时间以挂职单位作息时间为标准。半脱产挂职的教师至少安排3天参加锻炼。如有特殊情况,务必在挂职之前递交申请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以批准后的时间为依据。挂职期间病事假需同时向学院和挂职单位请假备案。学院考察小组将随机抽查,若锻炼时间不在岗的则以教学事故处理。
附件: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5-2016-2教师挂职名单汇总表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务处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