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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中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信息员3  来源: 时间:2017-09-26 10:08:29 浏览:

 

各学院、基础教学部:
  为做好本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前复习注意事项
  任课教师在期中做好学生的复习辅导和答疑工作,不能泄露期中考试试题,一旦发现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考试日期
  本学期课程根据教学进度完成课时,考查课程在停课前应考核完毕,课程集中考试安排在20171113日至1126日(第9周和第10周)
  三、考试安排组织
  1.公共课16级、17级的大学英语和高等数学)统一由教务管理系统安排期中考试,专业课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2.考试组织安排(包括试题收集、送印、封装,考务组织,试卷归档等):期中考试由教务处、学院两级负责。教务处做好全院所有课程的考试安排组织工作,统一安排全院所有课程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协调全院资源和制作详细的考试安排表;开课学院负责出卷、试卷审核以及详细的试卷印数清单;学生所在学院根据教务处分配的教学资源负责所有课程考试考务工作、监考教师安排和指派各课程主考教师;各学院在0929前将《2017-2018-1学期期中考试考核方式》表格发至教务处,逾期上报课程,教务处将不再统一安排该课程考试事宜;所有课程1105日之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安排完毕。
     
四、试卷命题要求
  1.正确掌握命题范围与内容。命题必须以课程的教学大纲为依据,既要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又要考核学生对基本技能掌握的熟练程度,还要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正确掌握覆盖面与题量,试题应有一定的难易梯度,以便分辨学生学习掌握的情况。力求学生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使试卷的及格分数水平能较好地表明应达到的教学基本要求。
  3.命题时要反复研究教学大纲,根据大纲要求和学生学习的实际状况制定命题计划,把握好教学基本要求,防止题目偏难。
  4. 每份试卷均应做到卷面清晰,内容准确,文字通顺,标点无误的要求。
 
  5. 相同课程的试卷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本科、专科应分别出卷,不得合用一卷。特殊专业的学科考试一般应有两位以上专业教师集体完成。鼓励教考分离,学院应积极建设和使用试卷库或试题库。
  6. 试卷统一使用教务处制作的试卷模板电脑出卷(英语试卷在命题审批单上注明是否有听力考试及听力考试的时间),并写明考试科目、试卷类型、考试对象及考试形式(包括开卷、一页开卷、闭卷等),开卷试卷必须说明允许学生所携带资料的范围,并在停课前告知学生。
    7.
试卷上的课程名称必须与教务管理系统内教学任务课程名称相一致。
  五、试卷送交

  1.公共课程试卷须在1017日(第5周周二)前由学院(部门)教务秘书送交教务处,专业课和跨学院试卷须在1018日(第5周周三)前送交各开课学院办公室。
  六、考试期间考务组织
  考试期间设各学院教务办公室为考务办公室,负责全院期中考试期间的考务工作。根据考场楼号监考老师提早30分钟到所属学院的考务室领取试卷。

学院名称

考务办公室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金融学院

综合B-403

卢泉

15158057958

管理学院

2- 421

方华

668033

会计学院

综合B-453

王慧芳

655066

信息工程学院

2-213

朱准

665609

外语外贸学院

3-511

庄依晨

661445

艺术设计学院

综合A-411

孙伦

665721

附件:

1.试卷模板
     2.试卷答题纸模板     
         
3.考场情况记录表  

  (点击下载以上附件)

教务处
20170926

                                     

           期中考试相关安进程表

时间

具体事项

负责部门(人)

   0929日(第2周周五)前

上交《2017-2018-1学期期中考试考核方式》

各学院、基础教学部

   1018日(第5周周三)前

任课教师送交试卷到各学院。

 

任课教师(试卷命题负责人)

 1113日(第9周周一)前

对试卷质量进行抽查

教务处、督导室、各学院

  1113日至1126日(第9周和第10周)

期中考试

教务处、各学院、基础教学部

       1128日前

相关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周内由任课教师将试卷和纸面成绩材料送交各学院(部门)办公室。

教务处、各学院、基础教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