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4年、2015年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
作者:信息员7 来源: 时间:2017-05-22 16:27:17 浏览:
各学院,各教师:
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条件(修订)》(温城院〔2013〕24号文件)规定及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26号)、《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32号)文件要求 ,现决定开展教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及要求
(一)本次教改项目结题对象包括:
① 2014年延缓结题的各类教学改革项目;
② 2015年立项的各类教学改革项目。
(二)2014年立项的各类教改项目不能申请延期,达不到结题要求,一律撤题。
(三)2014年及以后立项的各类教改项目,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交结题报告书,并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申请结题时,论文要求正式出版,并能提供论文原件。
(四)延缓结题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且只能延缓一次,已经申请过延缓结题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请拟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递交《温州商学院各种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2)申请延期。
(五)所有撤销的项目需追回已拨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及以上项目。
二、结题材料
1.请拟申请结题者填写《温州商学院各种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省级课改填《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一式两份),《温州商学院2017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只需电子版)。
2.项目成果(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3份;研究报告3份装入档案袋;其它研究成果),复印材料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多篇论文请装订成册。所有上交材料学校存档,请自行留底。
3.项目结题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于2017年6月2日上午10点前交教务处(1-205)余莉娜处,联系电话779153,650100。所有材料电子版均发送至yln@wzbc.edu.cn(邮件名备注姓名、项目级别及“结题材料”)
4.结题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温州商学院在研2014、2015年教学改革和课堂改革项目汇总一览表
附件4: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5:温州商学院2014年、201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