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登记2017年科研业绩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来源: 时间:2017-10-31 14:43:09 浏览:
2017年科研业绩申报登记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平台
因目前我们学校的科研管理系统还没有做好,这次辛苦各位老师,暂时先线下申报。
二、登记范围
全校教职工2016年尚未申报的、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
三、学术论文、专著由我校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填报(需列出所有署名合作者,通讯作者、第一作者为学生或校外人员的请注明)并分配业绩,科研获奖、科研平台建设、项目、专利等各类科研业绩由负责人填报并分配业绩。一旦分配完成,今后不能对科研业绩分再行分配调整。
四、SCI、SSCI、EI及ISTP收录的期刊论文请提供论文PDF版及收录检索证明的扫描件(没有检索到的请到有资质的机构开具检索证明,并提供原版扫描件),其它计入科研业绩统计的期刊论文请提供PDF版或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的扫描件(知网能检索到的论文可以不提供论文纸质材料,但知网未能检索到的论文请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科研秘书审核后返还)。
SCI收录论文根据2017年JCR分区标准注明分区情况【查询网址:www.fenqubiao.com,用户名:wenzhoudaxue,密码:Kjc86596059(注意大小写),年底按2017年最新分区标准核算】,我校对JCR分区情况认定的是大类分区。 其他论文定级标准见附件2017业绩登记参照标准。
独立或第一署名著作请提供封面、封底和版次书号页的扫描件。每本著作只可以选择一种评定方式(校内评定、校外匿名评定)。选择著作校内评定的老师,请提供以下材料:著作原件2本、《温州商学院学术专著级别认定申请表》1份以及支撑著作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论文原件审核完后当场返还)。选择著作外审评定的老师,请提交3本著作原件。
科研成果获奖、应用与采纳成果、鉴定(评审)项目及已授权专利须提供扫描件,并提交证书原件。专利证书原件上交科研处。
五、本次科研业绩,按照 《温州商学院科研业绩计算及科研奖励实施办法(修订)》(温商院行政〔2016〕124号) 、《温州商学院艺术创作奖励和业绩计算办法实施细则》(温商院行政〔2016〕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登记流程及截止时间
科研业绩先由申报人提交相关表格、电子版佐证材料及纸质材料到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汇总于2017年11月17日之前将纸质版交科研处1-206,电子版发至wzbckyc@163.com。
联系人:秦治霞,电话:86599815/779815;短号:678281。
附件一:2017年科研业绩申报登记汇总表模板
附件二:温州商学院学术专著级别认定申请表
附件三:2017业绩登记参照标准
科研处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