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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温州商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6-08 13:08:11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六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浙大创赛组〔2020〕1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学校决定举办第六届温州商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建行杯”第六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学术事务部

协办单位:学生事务部、各学院

二、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高教主赛道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参赛项目须围绕“青春领航脱贫攻坚,红色筑梦创业人生”的活动主题。将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社区治理现代化相结合。将我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参赛对象

(一)高教主赛道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 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20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 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校在职教师(2020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

2.参赛数量

按照省厅文件相关要求,原则上各学院参赛学生数应不低于本院在校生人数的15%。

3.参赛材料

参加高教主赛道需填写提交《温州商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报名表》(附件1)、《创业项目计划书》(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四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需填写《温州商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报名表》(附件2)、《创业项目计划书》(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四份)。

4.报名方式

各学院参赛学生将上述第3条相关材料于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至各学院创新创业负责教师处审核,具体联系方式见表1。所有材料须由学院统一审核汇总,于7月2日前提交学术事务部。电子文稿发送到xssw09@wzbc.edu.cn,纸质版文稿各5份送至1号楼209办公室。

                    表1 各学院创新创业负责教师联系方式汇总表

       学院

负责教师

               邮箱

电话

金融贸易学院

张欣然

1056846296@qq.com

19817580966

管理学院

金澄丽

237337437@qq.com

13388567888

国际学院

郭云瑶

632804676@qq.com

13566215071

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侯明迪

houmindy@163.com

15694542227

信息工程学院

王静

923018422@qq.com

18363865698

(二)参赛评审

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均采用文本评审和现场答辩两个比赛环节,按文本评审成绩排序(分赛道)确认进入现场答辩环节项目名单。具体安排如下:

1.文本评审

(1)评审时间:初定于2020年7月3日。

(2)评审规则:详见附件4和附件5,具体以省教育厅文件为准。

2.现场答辩

(1)答辩时间:初定于2020年7月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答辩环节:项目展示,限时5分钟;答辩,限时3分钟(含评委提问)。

3.公示

经评审后,按照总分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进行公示,并推荐其中优秀作品参加浙江省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六、联系方式

  学术事务部顾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029。

  学生事务部郭老师,联系电话:15958701989

 

附件1:温州商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报名表

附件2:温州商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报名表

附件3:创业项目计划书

附件4:温州商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评审规则

附件5:温州商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赛道评审规则

附件6:温州商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体赛事)项目汇总表

附件7: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8: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六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附件1-8.zip


                   温州商学院学术事务部 

                   温州商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