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省“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 时间:2016-12-20 09:28:50 浏览:
根据《浙江省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和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浙教高教〔2016〕106号)(详见附件1)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启动我校省“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省“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等详见《浙江省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和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附件1),项目建设周期为2016年-2020年。
二、项目申报范围
省“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全省规划建设300个,已获得过各层次各形式项目支持的专业本次仍可申报。我校的参评申报限额2个,备案名额2个。各学院应认真研读文件精神,充分了解本学院各专业在省内同类专业中的竞争力,全力做好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在遴选推荐时,学院应认真根据省厅遴选标准及权重(30%看专业办学条件、30%看社会评价、20%看教育教学改革、20%看进一步建设的基本思路),择优推荐区域传统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及社会发展急需,在专业办学方面特色初显、有发展潜力的本科专业。
三、项目评审与管理
学校推荐实行公平竞争机制,通过评审评议等方式择优申报。学院层面的遴选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各学院务必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核实及论证、遴选等工作,并填写《温州商学院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学院推荐承诺书》(附件2)。项目申报书必须如实填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专业申报资格。
省“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具体组织推进项目实施工作。项目实施以申报书为依据,明确目标任务,分解建设项目,强化推进措施,落实实施责任。
四、项目材料报送要求
拟申报专业负责人填写《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电子版(附件3)。各学院请于12月28日上午11:00前将《温州商学院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学院推荐承诺书》(附件2)(一式一份)、《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附近3)(一式七份)和《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审核汇总好后,送至教务处1号楼205办公室,联系人:余莉娜,联系电话:86689153(779153),手机虚拟网650100。电子邮箱:yln@wzbc.edu.cn
附件1_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
附件2_温州商学院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学院推荐承诺书
附件3_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件4_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