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新教师入职培训模块三(专业导师教学指导)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 时间:2016-09-23 10:38:48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新教师入职培训模块三(专业导师教学指导)工作通知》的要求,2015年到岗的新教师培养工作已经满一年,现就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5年到岗(或由校内非教师岗位转到教师岗位)的新教师(见附件1)。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总结材料和专家听课两部分:
1.总结材料
新教师培养期为一年(从入职之日起计算)。培养期结束前,新教师须向学院、部门提交总结材料,包括:
(1)导师: ① 听课记录(每学期至少听取新教师3次课以上);② 新教师培养工作总结报告、及对新教师后续发展的建议。
(2)新教师:①《温州商学院新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考核表》,由导师、学院和相关部门填写相关意见,签字并盖章;②《新教师教研活动记录》;③ 听课记录(应届毕业新教师应全程听取导师或其他教学骨干教师课程,每学期不少于10节课;有上课经验新教师可选择听课,每学期不少于6节)。
2.专家听课
教务处将组织校内教学、督导专家5-7位(含导师),对新教师进行集中听课,填写《新教师培养期满公开课评价表》,对新教师教学水平给予评价,提出建议并签名。
时间:2016年10月12日(周三)下午13:30-16:30
三、其他
请各位新教师将总结相关材料(含电子版)及时交至所在学院(部),由各学院(部)统一汇总后于9月30日前送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1-211处,电子版请发到 peaceyuan@163.com。
联系人:袁静,电话86590336(770336)。
附件1:温州商学院2015-2016学年导师制培养名单
附件2:温州商学院导师制考核相关表格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