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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

作者:郑煊  来源:教务处 时间:2016-08-22 16:54:19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和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浙教高教〔2016〕106号)(详见附件1)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启动我校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等详见《浙江省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和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项目建设周期为2016年-2020年。
  二、项目申报范围
  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全省规划建设300个,已获得过各层次各形式项目支持的专业本次仍可申报。我校的推荐名额为4个。各学院应认真研读文件精神,充分了解本学院各专业在省内同类专业中的竞争力,全力做好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在遴选推荐时,学院应认真根据省厅遴选标准及权重(30%看专业办学条件、30%看社会评价、20%看教育教学改革、20%看进一步建设的基本思路),择优推荐基础条件较好、人才需求较大、发展后劲足、跻身或有望跻身国内同类前列的专业。
  三、项目评审与管理
  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为评审类项目,评审类项目采取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评审的方式,其中,学校推荐实行公平竞争机制,通过评审评议等方式择优申报。学院层面的遴选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各学院务必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核实及论证、遴选等工作,并填写《温州商学院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学院推荐承诺书》。
  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具体组织推进项目实施工作。项目实施以申报书为依据,明确目标任务,分解建设项目,强化推进措施,落实实施责任。
  四、项目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精心组织,做好申报项目设计及学院遴选工作。拟申报专业相关负责人填写《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于9月13日前将《温州商学院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学院推荐承诺书》(一式一份)、《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一式七份)和《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审核汇总好后,送至教务处教学科(1-205),联系人:郑煊,联系电话:86689153(779153),手机虚拟网:654321,电子邮箱:zx@*。
  五、相关说明
  本次学校仅组织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如省“十三五”优势专业落选但同时符合省“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要求的,可以继续作为特色专业申报,但该专业在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中的评审排名等不带入省“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中。项目申报书必须如实填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专业申报资格,请各学院务必做好审核审查等工作。
 
  附件:1.浙江省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和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
     2.温州商学院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学院推荐承诺书
     3.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
     4.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点击下载以上附件)
 
 
 

教务处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