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建设 > 课程建设

关于开展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4-15 08:25:00 浏览: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73号),即日起,组织开展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范围

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分评审类和备案类2类,示范课程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为评审类项目,教学研究项目和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为备案类。上述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我校可推荐6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个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1个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和1个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二)项目要求

1. 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列入高校“十四五”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计划。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3. 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要以专业或课程(群)为依托,结合浙江地域文化、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目标要求,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具有良好师德水准、较高教学水平、较深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长期致力于本组织的课程建设,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4. 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要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

 

二、申报方式和提交材料

1.拟申报项目需于4月20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60188@wzbc.edu.cn,于4月25日前各学院将《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或者《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电子版及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20160188@wzbc.edu.cn,同时将申报书纸质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纸质版1份送至一号楼203室。

2.各学院要严格把关项目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申报项目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3.联系人:张露露,联系电话:675168。

特此通知

 

 

附件: 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2. 高校课程思政项目申报汇总表(xx学院)

 

 

 

         学术事务部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