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通识(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的通知
作者:信息员7 来源: 时间:2018-10-24 15:25:52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商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温商院行政〔2016〕69号,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即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要求
1.通识课开课教师需高校教学工作满2年,教学效果优秀,责任心强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新开课需通过教务处组织的试讲。原则上行政老师不可申请开设公选课。
2.坚持“通识”教育理念,通识课应具有理论性、思想性和普适性,课程所探讨的问题应适合全体学生学习,不须预先修习系统性专业知识
3.通识课教学班人数一般以80-120人为宜,少于60人的一般不予开班(受场地、教学条件等因素限制课程除外)。
二、开设时间
每门课程的教学时数一般为32学时,计2学分,开课时间为第3周至第13周,共上11周(包括考试在内),时间段为周一至周四、周日晚上9-11节。
三、具体申请流程
(一)课程库(附件2:通识选修课列表)中已有通识课,直接网上申请
1.登录教务系统。网址:??????1.*
(外网:??????1.*:2222 )
2.用户名和密码:教师一卡通号,若有问题,请到学院(部门)办公室查询。
3.操作菜单:成功登录—教学任务申请/维护—公共选修课申请—提交。
4.申请过程中必须填写人数、课程简介,根据课程注明具体开设课程的条件,包括授课时间、授课环境、开设课程面向学生专业、年级等。
5.提交申请后,教务处将根据近2个学期该课程的上课效果,确定是否通过申请,审核结果将反馈给各学院教学秘书。
(二)如果教师申请课程库中没有的通识课或不符合申请条件,请填写《温州商学院通识选修课新开设申请表》(附件3)、提供教学大纲(附件4),申请表及教学大纲请发送至邮箱1319868752@qq.com (请在邮件主题里备注“新开课”、课程名称及教师姓名)。
(三)注意事项
1.面向对象:面向对象请勿填写“院部”、“校部”、“基础教学部”,以上单位无学生,若填写面向以上单位,学生将无法选课。学生所在学院有:金融学院、外语外贸学院、管理学院、传媒学院、会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如只面向2016级金融学院本科学生,正确填写方法为:本科2016金融学院。面向全校学生则不用填写此项。
2.教师简介:教师姓名、出生年月、学历、职称、所在学院(部)、曾担任的课程、研究方向等信息。
3.课程简介:本课程在学生素质能力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任务及目标。因学生选课时对课程的了解主要来源于课程简介,请开设教师务必认真完成课程简介的编写工作。
4.周学时填写3.0-0.0,起止周填写为 03-13。
(四)信息维护
开课申请审批后,教务处将编写通识课选课指南(主要包含课程名称、学时、学分、面向对象、禁选对象、教师简介、课程简介等信息),供学生选课参考。
四、汇总及申请截止时间
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7日(周三)15点,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新开课的老师按照通知要求将申请表及教学大纲发送至指定的邮箱,逾期概不受理。若在申请过程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余莉娜,86689153(779153),650100。
附件1:温商院行政〔2016〕69号: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