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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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来源: 时间:2018-03-04 15:43:52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过程监督,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准备情况,以及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现定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第1-3周(2018年3月5日至3月23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教学检查以各学院、各部门自查为主,结合教务处、督导室抽查。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1.教学安排情况。主要包括:教学计划落实情况;任课教师、教材、上课地点(教室、实验室)落实情况;教室及实验教学条件准备情况(如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各实验设备完好率及运行状态);新教师备课、试讲情况等。
        2.教学资料准备情况。主要包括:各专业、各年级本学期开课计划制订情况;新开课或新修订教学大纲(含实践教学大纲)的编制与审批情况;各门课程教学进度表的制订情况等。
        3.教学工作计划及教研活动计划制定情况。
        4.课堂教学情况。主要包括:学生出勤情况;教师到课情况;教师上课携带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学生名单等相关资料情况(其中初级职称的教师应携带讲稿);课堂教学特别是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等。
        5.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成绩单、记分册、试卷命题阅卷及存档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门)教学负责人、系主任(专业组负责人)在开学初,特别是开学首日要做好教学准备及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与相应管理部门联系,保证学院教学秩序正常运行。若发生教学事故,应及时调查清楚原因,并上报教务处。
        2.学院(部)将期初教学检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并于3月23日前交教务处1-207(注:检查情况各学院、部门应留一份存档)。
        3.各类教学材料上交要求(公共选修课除外)
        1)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与课程差异对教案格式、写作要求进行调整,并确定教案编写的进度。教案编写进度及修订后的教案编写要求与格式模板,各学院盖章后于3月23日前交教务处备案。
        2)各学院审核后的教学进度表,将电子文稿打包,打包文件名为“**学院本科教学进度表”和“**学院专科教学进度表”,内含文件的格式均为“授课教师名”+“课程名”,3月23日前上交至教务处;纸质版经执笔人、系主任、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后,由各学院教学办公室根据课程性质分类并装订成册(附件6),交教务处存档。
        3)各门课程(含理论课、实验课和课程设计)的教学大纲各学院审定后,将电子文稿打包,文件名为“**学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和“**学院专科课程教学大纲”,内含文件课程均为“**课程教学大纲”,3月23日前上交至教务处;纸质版经执笔人、系主任、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后,由各学院教学办公室根据课程性质分类并装订成册(附件7),并交教务处存档。
        4)课件、教案电子文稿各学院应在第18周结束前汇总完成,并上交至教务处。
        4.教务处、督导室将对教学材料完成的规范性、试卷审阅等项目进行抽查。
        如有疑问请及时和教务处沟通。
        联系人:袁静      联系电话:86597005
温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8年3月4日
 
  附件
附件1:各学院/部门期初教学检查表格
附件2:实验实训中心期初教学检查表格
附件3:温州商学院课程教案模版
附件4:温州商学院教学大纲样本
附件5:温州商学院教学进度表模板
附件6:温州商学院教学进度表成册封面模板
附件7:温州商学院教学大纲成册封面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