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教学大纲的通知
作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来源: 时间:2017-05-05 08:14:23 浏览:
一、审阅和修订大纲的范围
鉴于课程教学大纲在使用上的特殊性:1、与培养方案相匹配;2、既具有稳定性又具有变化性要求;3、同期使用时系统性和一致性的冲突等等。建议本次教学大纲的修订范围为2014、2015和2016级培养方案中所涉及的主要课程:1、公共基础课及实践环节;2、专业基础课及实践环节;3、专业核心课及实践环节。
二、修订工作的组织
1、大纲制订和修订工作由开设课程的各学院(部)专业系(教研室)负责完成;
2、规范模板和评价依据由教务处提供;
3、审阅工作和修改意见由全体督导按专业分工完成。
三、评价和建议修改依据
评价教学大纲是否合格或需要修改的基本依据为:《温州商学院教学大纲制定管理办法》(附件1)。具体评价项目为:1、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是否明晰和准确;2、各项信息的内容是否完整;3、文字表述是否准确和精练。
上述任意一条若存在问题,督导应明确提出并向编制者提出修改建议。
四、工作的时间安排
1、第11周周三前:由各学院收集齐全各类教学大纲;
2、第11周周三下午:召开督导会议,准备审阅工作;
3、第11周周三至第13周周五:督导审阅并提出修改建议,由教务处统一向各学院反馈;
4、第13周周一至周五:各学院完成全部修改订正工作,大纲修订稿上交教务处。
附件1:温州商学院教学大纲制定管理办法
附件2:温州商学院教学大纲审阅反馈表
教务处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