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级新生自主选择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10-08 09:20:00 浏览: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最优服务学生”办学理念,尊重学生个性需求,为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温商院行政〔2023〕62号)和《温州商学院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修订)》(温商院行政〔2023〕83号)文件精神,现对按专业大类招生或有转专业意向的2024级新生开展自主选择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与条件
(一)对象
2024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条件
1.单考单招学生仅限在当年招考类别中选择专业;
2.专升本不可转专业,艺术类本科自主选择专业在本学年第二学期另行通知;
3.休闲体育不可转专业;
4.视觉传达设计专科录取的学生不可申请转专业(通过普通类录取的学生除外);其他专科专业学生申请转入视觉传达设计专科专业的,应需具备一定的美术功底,请慎重选择。
二、工作进程安排
序号 | 时间 | 事项安排 |
1 | 10月15日前 | 1.各专业学院商议审定本学院各专业可供转入人数限额及转入方案。申请转入学生人数超过限额的,学院应制定选拔测试实施方案报教务部,经审核后向全校公布。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具体实施;申请转入学生人数未达到限额的,无需测试遴选。 2.各专业学院自主安排专业介绍和动员,学院应公布咨询教师、联系方式以及安排咨询点供学生咨询。 |
2 | 10月18日前 |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 |
3 | 10月25日前 | 如学生转专业申请人数超过转入学院专业人数限额,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开展选拔测试。 |
4 | 10月31日前 | 学生核对专业选择情况并签字确认,以班级为单位提交专业选择确认表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
5 | 11月4日前 | 学院完成所有编班,并将最终数据汇总到教务部。 |
6 | 11月8日前 | 公布选择专业和转专业最终名单、整理数据更新教务系统,以供学生选课。 |
三、可选专业
培养层次 | 专业所在学院 | 可选专业 |
本科 | 金融贸易学院 | 金融学 |
税收学 | ||
金融科技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数字经济 | ||
国际学院 | 英语 | |
商务英语 | ||
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
人力资源管理 | ||
财务管理 | ||
审计学 | ||
会计学 | ||
市场营销 | ||
创业管理 | ||
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 广告学 | |
传播学 | ||
网络与新媒体 |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
人工智能 | ||
软件工程 | ||
专科 | 金融贸易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国际金融 | ||
管理学院 | 工商企业管理 | |
大数据与会计 | ||
电子商务 | ||
国际学院 | 商务英语 | |
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 网络新闻与传播 | |
视觉传达设计 |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
移动应用开发 |
四、自主选择专业流程及说明
1.网上专业选择流程:登录教务系统:成功登录——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
2.转专业学生于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进入新专业、新行政班学习。
3.转专业的学生在开学后两周内根据新专业培养方案提交学分认定和课程补修申请。
教务部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