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5-05-21 17:28:15 浏览:
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人工智能赋 能教育教学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2024〕8号)要求,决定对2024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专项课题及上一轮延期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4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专项课题及2023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专项课题延期项目。具体项目列表如下:
序号 | 学院/部门 | 课题名称 | 负责人 | 申报类型 |
1 | 金融贸易学院 | 大思政课背景下“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协同育人研究 | 李彦 | 高等教育 研究课题 |
2 | 教务部 | 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策略研究 | 李莹莹 | 高等教育 研究课题 |
3 | 信息工程学院 | 基于OBE理念的《人工智能基础》课程内容设计及考核体系研究 | 王旭 | 高等教育 研究课题 |
4 | 信息服务中心 | 基于大模型的智能问答助手应用场景研究-招就AI小精灵 | 周鹏 | 专项课题 |
5 | 信息服务中心 | 民办本科院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实践研究 | 沈家骏 | 高等教育 研究课题 |
6 | 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 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地方文化融入高校设计人才培养路径研究 | 徐嘉遥 | 高等教育 研究课题 |
二、验收要求
1.重点课题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4),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公开发表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且不予验收结项)。重点课题验收通过,学会将给予3000 元经费资助,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出具税务发票,凭发票学会将经费直接转账给所在单位,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经费报销管理等相关事宜。
2.一般课题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4),并提供课题研究报告。
3.专项课题负责人填写《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4)。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验收合格后, 专项课题研究经费由超星集团直接拨付。
4.未能按进度完成的2024年立项的项目,需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撤销。
5.2023年度学会立项课题延期结题的,本次一并结题验收,如果仍然没有完成的,则按规定撤销课题。
三、报送材料
1.结题验收报告
2.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重点项目)
3.课题研究报告(一般项目)
4.延期结题申请表
5,《汇总表》(电子稿)
请各学院(部门)于6月6日(周五)前将上述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上报教务部(博爱楼205),电子版发邮箱:xssw08@wzbc.edu.cn。压缩包文件名为“教师姓名+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发送时请注明邮件主题。联系人:王莹洁,电话:18858728059。
教务部
2025年5月21日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4年度“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