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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5-11-10 10:22:57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强省建设大会和“好学温州教育强市”建设会议精神,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开展市级重点产业院建设申报工作。现将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国家和区域产业发展急需为牵引,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紧密围绕我市“5+5+N”专业布局,面向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的高校,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造就大批产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为提高产业竞争力、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计划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支持产业领域(见附件1),推动高校与专精特新“小巨人”、雄鹰、单项冠军等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深化“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建设引领产教融合,贯通教育、科技、产业、人才发展的现代产业学院,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社会适应力。

二、申请条件

市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应当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一)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一流学科或市级一流学科、市级特色优势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鼓励优先选择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乡村振兴、人工智能、跨境电商、绿色环保等重点领域,强化使命驱动,培养满足温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人才。

(二)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已正式挂牌成立,形成稳定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合作企业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三)由高校专任教师和企业专家共同组成高水平教学团队。

(四)加强产教融合,创新与产业链龙头和骨干企业、产业创新中心等合作办学模式,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五)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实习实训基地。

(六)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七)学校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等;构建企业、行业、地方和学校为主体的稳定投入机制;学校在人才选聘、人事管理和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

(八)具备较强的数字化理念和数字化认知,能利用数字化手段和数字化平台为人才培养、产业发展、产教融合赋能。

鼓励高校依托现代产业学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微专业”等形式打通学院限制,探索跨学科专业交叉融合与协同机制,推进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

三、立项程序

(一)要求各学院至少申报一个产业学院,学校将根据限额数量择优报送市教育局。

(二)学校评选采取专家审阅材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三)市教育局、市经信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重点考察校企合作基础、人才培养创新、政策支持和保障条件等,按照“试点先行、分批建设”的原则进行培育建设,并根据建设成效进行动态调整。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参照浙江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结合相关产业领域重点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域等情况,制定本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填写《温州市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申报书》(见附件3),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于2025年12月1日中午(星期一)前送至教务部(博爱楼205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xssw08@wzbc.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为:***学院(部门)2025年市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材料。所有上交材料,学院自行留底存档。

联系人:王莹洁

联系电话:18858728059/678059

办公室:博爱楼205室

附件3.温州市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申报书.docx

附件1.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重点支持产业领域.pdf

附件2.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认定指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