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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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6-09-09 08:20:00 浏览:

各学院(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原则,各学院(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与整改,做到人员、责任、措施、时限“四落实”,严守实验室安全底线。

二、检查内容

1.用电与设备安全:检查仪器设备运行状态、电源线路、散热通风情况;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私拉乱接或违规使用多级插座板现象;大功率设备接地是否规范。

2.专业设备安全:针对激光、高速旋转、高温、高压、特种设备等,检查检修记录、运行状态、防护装置及操作规程落实情况,按《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对应条目执行。

3.消防与应急设施:检查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压力正常、定位存放;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堆放杂物;应急照明、喷淋装置是否正常。

4.内务与环境:清理实验台面、地面杂物及可燃物,保持实验场所整洁,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三、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

1.学院(部门)自查(9月8日—9月9日)

各学院(部门)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1)开展全面安全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能立行立改的应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检查活动录入实验室安全平台,命名格式为“XX学院2026年秋季开学初检查”。未完成安全自查的实验室不得启用。

2.学校抽查(9月10日)

学校抽查(9月10日):实验室管理部在学院(部门)自查基础上,组织对部分学院(部门)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应于9月20日前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中上传整改回执,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工作联系人:余云会,电话:86689311。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pdf


                               教务部(实验室管理部)

        2026年9月8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