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新闻 > 通知公告

关于温州商学院教室管理规定的通知

作者:信息员3  来源: 时间:2017-01-17 11:12:29 浏览:

温商院行政〔2016〕
教室是学校教学活动和学生集体活动的重要场所。为规范教室管理,保证学校教学及其它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一、学校各单位职责分工。
1.教务处的职责
⑴ 负责全校各类教室计划与分配;
⑵ 参与制订学校教室及其教学设备的配置和维修计划,提出教学大楼及教室的年度维修和实时维修项目并督促实施;
⑶ 掌控全校所有教室使用情况,负责统一调度各类大型教学活动需要教室。
2.学院的职责
⑴ 负责本学院各类教室使用与管理;
⑵ 负责本学院各类教室内一切教学设备管理与安全工作,提出教室内教学设备增添、调整、报修方案;
⑶ 负责本学院各类教室的水电、卫生管理;
⑷ 负责本学院各类教室的黑板刷和粉笔管理;
⑸ 负责本学院教室管理员的聘任与考核。
3.实验与实训中心的职责
⑴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媒体教室的硬件设施更新和软件升级换代;
⑵ 上课前做好多媒体设备的准备工作,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故障,保证后续教学的正常运行;
⑶ 负责做好多媒体教室的设备保养及日常维护工作,定期进行硬盘清理和杀毒软件升级。
4.后勤管理处的职责
⑴ 负责教室内教学设备的采购与安装,购买教室黑板擦和粉笔;
⑵ 负责组织维修项目的招标、合同签订(或委托下达)及维修过程的质量、进度、工期、投资、验收、保修等管理事宜;
⑶ 负责教室设施(含窗帘、门窗、课桌椅、讲台、电风扇、日光灯等)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工作。
二、学校所有教学大楼的教室(专用教室除外)根据教室安排表开放,用于课堂教学、学生自习和学生集体活动。教室开放时间为上午7:30~晚上10:30,周六、周日根据需要开放部分教室。
三、各教学大楼的管理人员应根据课表,于上课前30分钟开启教室门和操作台锁。
四、使用教室设施和教学设备须遵守以下规定:
1.教室配置的可移动桌椅,一般情况下不得擅自挪动,如确需挪动,使用完毕后应将桌椅还原,以保证后续教学的正常进行。
2.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不得自行拆卸多媒体系统的各种连接线或更改系统设置。如确有必要,应与多媒体教室专职管理人员联系。在计算机中安装各种软件时,不得破坏其他教师已保存在其中的教学内容,不得在计算机上设置口令或安装其它会引起系统故障的特殊软件。上课教师自带的磁盘必须确保无病毒,并及时删除本人已不再使用的文件。
3.学生不得擅自动用教室中的各种教学设备。
4.人为损坏教室设施和教学设备,应按损坏程度予以赔偿,对情节严重者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五、教室使用应优先保证课内教学。
除正常教学活动外,凡未办理教室借用手续,任何人均不得强占教室。若因违反此规定导致发生教室使用冲突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学院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学校各职能部门确因需要临时借用教室,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1.应至少提前一天向教室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教室申请表在教科部主页下载),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到学院办理借用手续;
2.为了保证学生良好的自习环境,克服因过量的非教学活动借用教室而导致学生自习座位紧张的现象,全校各单位要加强对非教学活动借用教室的审批和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活动挤占学校有限的教室资源;
3.学校的多媒体教学设备以优先确保满足课程教学需要为原则,全校各单位应尽量控制并严格审批非教学活动借用多媒体设备。
4.为了确保教室调度信息的准确性,教室管理部门一般不接受电话借用教室手续;
5.各教学大楼的管理人员在收到各学院发出的教室调度表后,凭借用人的有效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按时开启教室门和多媒体操作台,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
6.凡借用教室的单位不得利用教室进行与教学活动、学生集体活动无关的活动,不得开展娱乐等可能影响其他教室上课或自习的活动,更不得以单位名义借用教室(或转借给校外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营利活动。以上活动一经查实,学院将予以通报批评。
七、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