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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通识(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的通知

作者:信息员7  来源: 时间:2017-11-14 10:08:58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商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温商院行政〔2016〕69号,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即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要求
1.通识课开课教师需高校教学工作满2年,教学效果优秀,责任心强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艺术体育类专业教师职称可适当放宽。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新开课需通过教务处组织的试讲。
2.坚持“通识”教育理念,通识课应具有理论性、思想性和普适性,课程所探讨的问题应适合全体学生学习,不须预先修习系统性专业知识
3.通识课教学班人数一般以80-120人为宜,少于60人的一般不予开班(受场地、教学条件等因素限制课程除外)。
4.获得各级“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奖”、“教学技能奖”荣誉称号的老师,在荣誉称号期内,每学年至少申请或开设1门通识课。
5.各学院(部)每学期开设通识课的数量和质量,将纳入学校(部)年度教学工作考核。
二、开设时间
通识课每学年申请一次,开设时间为一学年(2学期),具体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学年上半年。调整、补报时间安排在每学年下半年。
每门课程的教学时数一般为32学时,计2学分,开课时间为第3周至第13周,共上11周(包括考试在内),时间段为周一至周四、周日晚上9-11节。
三、具体申请流程
(一)课程库(附件2:通识选修课列表)中已有通识课,直接网上申请
1.登录教务系统。网址:http://jw1.*
2.用户名和密码:教师一卡通号,若有问题,请到学院(部门)办公室查询。
3.操作菜单:成功登录—教学任务申请/维护—公共选修课申请—提交(起止周为 03-13)。
4.申请过程中必须注明具体开设课程的条件,包括授课时间、授课环境、开设课程学生专业、年级等。
(二)如果教师申请课程库中没有的通识课或不符合申请条件,请填写《温州商学院通识选修课新开设申请表》(附件3)、提供教学大纲(附件4),申请表及教学大纲请发送至邮箱 yln@wzbc.edu.cn邮件名备注新开通识课或不符合申请条件)。
(三)注意事项
1.面向对象:面向对象请勿填写“院部”、“校部”、“基础教学部”,以上单位无学生,若填写面向以上单位,学生将无法选课。学生所在学院有:金融学院、外语外贸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如只面向2016级金融学院本科学生,正确填写方法为:本科2016金融学院。面向全校学生则不用填写此项。
2.教师简介:教师姓名、出生年月、学历、职称、所在学院(部)、曾担任的课程、研究方向等信息。
3.课程简介:本课程在学生素质能力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任务及目标。因学生选课时对课程的了解主要来源于课程简介,请开设教师务必认真完成课程简介的编写工作。
(四)信息维护
开课申请审批后,教务处将编写通识课选课指南(主要包含课程名称、学时、学分、面向对象、禁选对象、教师简介、课程简介等信息),供学生选课参考。
(五)成绩及试卷管理
需要印制试卷的课程,任课教师须于第10周将试卷送至教务处。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于第16周前将成绩、试卷等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四、汇总及申请截止时间
本学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27日(周一)16点,请各位老师按照通知要求将申请表及教学大纲发送至指定的邮箱,逾期概不受理。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将本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申请汇总后(汇总表见附件5),由各学院教学院长签字之后11月29日(周三)纸质版交给教务处。若在申请过程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余莉娜,办公室电话:86689153(779153),短号650100。
 
教务处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1:温商院行政〔2016〕69号: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通识选修课列表
附件3:温州商学院新开设通识选修课申请表
附件4:温州商学院教学大纲样本
附件5: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公共基础选修课申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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