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4-30 10:11:03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温州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一)验收对象
所有在研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二)验收安排
1.验收时间初定于5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项目组须按通知的答辩时间、顺序,提前30分钟到指定的答辩地点签到等候,结题答辩PPT材料拷贝到电脑上。
2.学校组织专家现场评审,项目结题验收成绩评定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三)答辩流程
项目结题陈述与答辩时间须严格控制在5分钟以内。
1.陈述
项目组选定1位同学(原则上为项目组负责人)采用PPT形式陈述,时间限定在5分钟内。陈述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研究过程、项目取得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等。
2.答辩
评委提问,项目组成员均可回答所提的问题,提问与答辩总计时间在3分钟内。
(四)验收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
2.项目研究报告(附件2)。内容包括立项背景、意义;项目实施原理、方法、技术路线等;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论与讨论以及实物作品图片、项目实施过程图片等。国家级项目研究报告字数要求10000字以上,校级项目研究报告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
3.学生填写《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附件3)及支撑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汇总。支撑材料主要包括:获准授权的专利(含受理)、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录用)、参与竞赛的获奖证书、实物作品、模型、图片、图纸、公司注册资格证、销售业绩及财务报表等能反映项目成果的材料(论文、证书提交复印件即可,统一为A4格式,装订成册)。
4.其他说明:2022年和202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生(项目责任人)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平台网址:http://114.220.75.43:98/Index),完成季报报告、中期检查、结题报告,完成报告并导出打印,无须完成附件1和附件2。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4: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项目结题指南】。
二、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对象
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主要考察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尚待解决的问题等。
(三)检查安排
1.202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生(项目责任人)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平台网址:http://114.220.75.43:98/Index)完成季报报告、中期检查,完成报告导出打印。
主要内容有: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调研的记录,调研对象提供的相关文字材料、分析数据、视频音频材料、调研报告等。
2.完成《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附件3)及支撑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汇总。
三、材料提交安排
所有材料须由学院相关负责人统一审核汇总,纸质版文稿一式三份(除汇总表)。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于5月27日前分类交至教务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华;联系电话:13738331033(短号:668033);电子邮箱27544552@qq.com。办公室:博爱楼209.
附件:
附件2:温州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报告.doc
附件3:2024年XX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xlsx
附件4.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项目结题指南】.pdf
附件5:《温州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pdf
教务部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