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9-29 16:00:00 浏览: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综合性实践环节,是对人才培养质量的一次综合检验。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教高教〔2023〕5号)(附件1)和《温州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温商院行政〔2019〕96号)(附件2)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教务部负责全面组织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教学的院长任组长,负责本学院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三)各学院应按照《温州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温商院行政〔2019〕96号)和《温州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温商院行政〔2021〕72号)等文件要求(见附件2和附件3),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落实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各学院于2024年10月11日前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交至教务部备案。
二、指导教师选派
(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对首次参加我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学院应安排岗前培训。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应安排副高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教师对其进行帮扶指导。
(二)根据实际需要,各学院可聘请校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其中来自高校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兼职教师可单独指导;来自行业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兼职教师既可单独指导,也可与校内教师合作指导,但合作指导应与校内中级以上职称教师进行组合;来自行业企业具有中级职称的兼职教师应与校内中级以上职称教师合作指导。
(三)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独立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
三、选题要求
(一)各学院应严格审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选题要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素。
(二)选题符合专业发展方向,突出地方性和应用型,紧密结合生产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应优先选择来自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的题目。各专业要求有80%以上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包括作品展示、社会调查报告等),其中工科专业、设计艺术专业选题比例应达到90%及以上。
(三)原则上坚持一人一题。工科专业、设计艺术专业选题,毕业设计选题比例应达到90%及以上,也可根据选题项目难易程度与工作量大小组成2—3人小组进行毕业设计,必须明确每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内容、要求和题目上加以区别。应充分利用校企合作资源,尽量与企业结合选一些企业实际项目,真题真做。
(四)各专业负责人在选题工作结束后应完成选题分析和说明,由学院汇总,于2024年10月21日前交至教务部进行审核。
四、其他形式的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要求
(一)根据《温州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至二十六条规定,符合其他形式毕业设计(论文)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开题前提交《温州商学院其他形式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附件4)一式两份、专家推荐表(附件5)一式两份和支撑材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二)其他形式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形式必须满足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要求,并与其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工作量满足要求;提交的毕业答辩材料等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各学院应严格把关,不得随意降低要求。
(三)各学院于2025年10月21日前对其他形式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完成集中审核,并交至教务部进行审批。
五、过程管理
(一)软件平台
为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全流程网上操作和管理,学校继续依托“‘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开展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地址:https://co2.cnki.net/Login.html?dp=wzbc&r=1648515432155&cas=1,登录信息请咨询学院办公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负责人。
(二)流程及角色
课题申报与审核(指导教师及专业负责人)——选题(双向:学生及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指导教师)——提交开题报告(学生)——过程指导(教师学生互动)——中期检查(多角色)——提交论文及检测(学生及教师)——评阅、答辩(多角色)——评优及成绩录入。
(三)工作进程
开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2024/9/29 | 2024/10/11 | 制定学院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完成论文平台准备工作。 | 2024年10月8日前报送工作计划至教务部。 |
2024/9/29 | 2024/10/21 | 完成课题申报和审核,完成选题(师生互选),形成选题分析报告。 | 重点把关选题来源和专业契合度等问题。10月21日之前报送选题分析报告至教务部。 |
2024/10/9 | 2024/10/21 | 其他形式的毕业设计(论文)申请和审核 | 2024年10月22日前上报教务部 |
2024/10/22 | 2024/11/4 | 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 | 任务书应明确具体任务、目标、研究内容、进度安排和参考资料等。 |
2024/11/5 | 2024/12/5 | 学生提交开题报告,学院组织开题答辩。 | 开题答辩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名教师。 |
2024/12/6 | 2025/4/1 |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 | 指导教师要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时辅导,并做好指导记录。 |
2025/2/24 | 2025/2/28 | 中期检查工作:学院自查,学校组织专项检查。 | 着重检查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批阅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
2025/3/17 | 2025/3/21 | 论文平台第一次查重。 | 全体学生必须查重。 |
2025/3/22 | 2025/3/30 | 预答辩 | 全体学生参加。 |
2025/4/7 | 2025/4/9 | 论文平台第二次查重。 | 全体学生必须查重。 |
2025/4/19 | 2025/4/21 | 学生论文平台提交参加答辩论文,学院组织答辩前查重。 | 查重结果按照《温州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2019〕96号第十九条处理。 |
2025/4/21 | 2025/4/30 | 指导导师评阅与交叉评阅;学校组织论文外审。 | 评语不能模式化,不能太笼统简单,应反映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实际水平和改进之处等。 |
2025/5/5 | 2025/5/11 | 论文答辩 | 1.各学院在答辩前2周内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制定本专业论文答辩的答辩规则、程序、要求、安排时间、地点等。在答辩前一周内向教务部递交答辩工作安排和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的名单,向学生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 2.合理安排答辩分组,规范答辩流程,做好答辩记录。 |
2025/5/12 | 2025/5/18 | 学生最终版毕业设计(论文)原文(PDF格式)及附件上传论文平台。 | 指导老师审核后,将作为全国毕业设计(论文)抽检报送原文 |
2025/5/19 | 2025/5/23 | 成绩录入教务系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 | |
2025/6/1 | 2025/6/30 | 整理归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 总结报告于2025年6月30日之前交至教务部。 |
(四)其他说明
学生和指导教师可以从论文平台中直接下载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的模板。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模板可根据学院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但学院内部同类专业模板应统一。
附件1:《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教高教〔2023〕5 号).pdf
附件2:《温州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温商院行政〔2019〕96号).pdf
附件3:《温州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温商院行政〔2021〕72号).pdf
附件4:温州商学院其他形式毕业设计(论文)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6:2025届温州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范和过程记录表9.29.zip
教务部
2024年9月29日